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了《黄浦江岸线综合利用规划-核心段(杨浦大桥-徐浦大桥)》,将规划11处游艇码头。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黄浦江岸线综合利用规划-核心段(杨浦大桥-徐浦大桥)》
的批复
沪府〔2018〕20号
市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沪交规〔2018〕125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黄浦江岸线综合利用规划-核心段(杨浦大桥-徐浦大桥)》。具体批复如下:
一、黄浦江核心段岸线综合利用规划范围为杨浦大桥至徐浦大桥之间约为45公里岸线。要按照“确保滨江贯通开放、坚持水陆联动、确保安全保障民生”等原则,统筹规划休闲游憩、越江交通、公务码头岸线。
二、黄浦江核心段岸线综合利用规划方案:
(一)公务码头:形成“2基7站”的公务码头总体布局方案;
(二)轮渡码头:在保留现有轮渡站基础上,规划新增世博L4、L5码头,梦中心、前滩(东方体育中心)等共4处具有越江客运功能的码头。
(三)邮轮游船码头:结合现有邮轮及游船码头基础上,形成北外滩国际客运中心邮轮码头和十六铺、秦皇岛、其昌栈、东方明珠、白莲泾(世博M2)、民生路、世博M1、世博公园、梦中心、前滩(东方体育中心)、古民居、淀浦河12处游船码头布局。
(四)游艇码头:在确保黄浦江航道航运安全、不影响滨江公共空间贯通开放的前提下,以总量控制、分散布局、适度发展为原则,规划布局11处游艇码头,后续结合地区发展需求,对游艇码头布局进行优化完善。
三、请你们抓紧编制黄浦江延伸段岸线利用规划。同时,根据本规划,结合黄浦江滨江地区开发开放及滨江贯通工程,深化各类码头具体规划方案及后方用地需求,并在相关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