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案例,想和游艇船东、船长及船员们分享一下:
在一次异国远航中,游艇上一船员,具体职位是厨师,突发疾病,没能及时得到应有的救治和帮助,几乎是在异地自费治疗,而且还被这艘艇抛弃了,后来他向船东索要赔偿约4000美元,遭到拒绝。厨师的选择是对船东提起诉讼,最后法院今年5月底的判决是船东赔偿厨师120万美元,包括物质及精神层面的赔偿,依据是海商法。
船东方为自己行为的解释是:法律规定如果船员故意隐瞒或不披露身体健康状况,游艇所有者在发生事故时将不必支付治疗等费用。该厨师没有透露他曾在海上患疝气受伤以及医生建议他距离海岸不能超过200英里的情况。
但法院不认同船东方的看法,认为船东方并没有主动要求进行雇佣前体检或面谈询问相关情况,故厨师不存在故意隐瞒或不披露。
精艇网想说的是:
1. 如果船员被抛弃,游艇船东和船长将承担责任,要注意正确对待和照顾生病的船员,否则可能因小失大,4000变成120万,还是美元。
2. 船东及游艇相关企业在雇佣船长船员工作人员时,体检、健康证明和面谈问询是必要的。
3. 给艇上雇员买保险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