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游艇业内的朋友们在聊2026版的《游艇技术与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透露出绝望的气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26的年度计划,确实有《游艇技术与检验规则(2026)》。
目前业内流传的海事局《游艇技术与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某种程度上,可以用离谱来形容…
确实存在一系列问题,比如:
1. 将水线长和航区直接挂钩
根据目前的法规
船舶的长度概念
总长/全长:船体最前端到最后端的水平距离水线长:水线面与船体首尾端交点之间的水平距离
很明显,通常情况下,水线长是小于游艇总长的,将水线长和航区或者说远航能力直接挂钩是很不科学的,来看个例子:
2025年第80届悉尼霍巴特帆船赛,世界各地的128支船队挑战628海里的恶劣海况及强风天气,最终的总冠军是华人女船长江林(Jiang Lin)的帆船闽江号(Min River),这是一艘总长仅10.3米的帆船。
如果按照海事局目前的征求意见稿,这艘获得全球著名艰难离岸赛总冠军的帆船,因为水线长明显小于12米,连有小风小浪的港湾都出不去。
2. Ⅰ类和Ⅱ类游艇不得使用舷外机
这点也过于一刀切了,比如:最常用于海钓探险的豪华舷外机中控台游艇,快速、实用、多功能,在成熟的游艇消费市场非常受欢迎!
3. 敞开艇只能在5海里以内航行
对于敞开艇的航区及风浪的严苛限制,也和目前全球范围大量敞开式豪华游艇的真实使用场景严重不符。
此外,还有诸如 “直接用水线长度或其他因素一刀切地限定乘员数” 等规定,也既不科学也不合理。
希望海事局的相关规则制定者,能听听中国游艇产业链上下游真正懂行的一线企业以及专业人士的真实意见和建议,制定出真正科学高效、有利于行业未来发展的《游艇技术与检验规则(2026)》。
否则,将严重制约及带偏中国游艇行业未来的发展速度和方向,既与国家层面“促进游艇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大方向相悖,同时也将成为一个国际笑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