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艇网微信公众号
找游艇就上游艇大全
您的当前位置:精艇网 > 新闻资讯 > 评论分析 > 正文

1750万欧元的佣金官司 豪艇产业的神秘面纱

精艇网  2026-8-7  来源:精艇网
字号:T|T

       游艇行业的魅力,一定程度上,也跟其神秘性有关…

       神秘性体现在哪?

       比如:很多时候,游艇的船主是一个谜。使用权和所有权是两回事,时常被看到的是某艘艇某个阶段的使用者,而并不是真正的所有者。此外,真正的所有者和法律层面上的所有者,有时候也是两回事。

       比如:豪艇买卖正式交易的地点有时候也是个谜。因为很多时候会选在公海,选在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海域。

       再比如:真实的造价是谜、具体的售价是谜、中间人的身份是谜、中间人佣金的比例是谜…

       神秘性,或者说不透明性,意味着可操作空间很大。

       在所有的游艇类别中,全定制艇最为神秘,因为独一无二,没有可参考的对象。就尺寸而言,艇越大,地球上同等体量的艇就越少,可比较可参考的对象也越少,也越神秘。

       对一艘全定制大艇而言,很多业内外流传的信息可能并不真实并不准确。相对而言,最接近实际情况的信息来源应该就是法庭文件。

       我们来看两个法律纠纷,一定程度而言,揭开全定制巨艇建造、销售、佣金等神秘面纱的一角…

1750万欧元的佣金官司
一艘巨艇在建造中 三次易主

       今年6月,一艘102米的全定制新建巨艇已正式交付欧洲船主A。

       这位欧洲船主A目前正在被超艇经纪公司C起诉,双方正在打一场围绕1750万欧元佣金的官司。

       这艘全定制新建巨艇最初是由北美富豪B委托建造的,后来在建造期间,北美富豪B将其转售给了南美富豪D,因为这位北美富豪B已经买了一艘更大的全新巨艇。

       不料,南美富豪D卷入所在国特大金融诈骗及贿赂案件,涉及该国一系列政商军警权贵及司法高官。南美富豪D在2025年11月被捕,获释后今年再次被捕。

       随后,北美富豪B又重新买回了这艘建造中的102米巨艇,并在今年1月将该新建艇出售给了现在的欧洲船主A。

       那么,欧洲船主A和经纪公司C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

       经纪公司C向法院陈述:欧洲船主A家族办公室的一位顾问于2024年10月联系到了经纪公司C,商讨新建一艘定制游艇的事宜。由于定制新建游艇项目完工还需时间,欧洲船主A的团队在2025年再次联系了经纪公司C,希望购买一艘可在过渡期内使用的游艇。于是,经纪公司C推荐了本案涉及的这艘102米全定制新建巨艇,该艇当时还在船厂建造中。今年1月,经纪公司C被告知,欧洲船主A已直接从卖方北美富豪B手中购得该艇。

       超艇经纪公司C认为:自身在促成这笔交易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但最终被排除在交易的最终达成环节之外。欧洲船主A和卖方北美富豪B故意绕过经纪公司进行交易,意在规避佣金支付,以压低欧洲船主A应付的购艇价格。

       经纪公司C已在英国高等法院(商业与财产法庭)对欧洲船主A提起了诉讼,要求支付1750万欧元的佣金。

       超艇经纪公司C在诉讼中主张:尽管未参与最终的交易交割,但由于是经纪公司C促成了这笔游艇交易的对接,是经纪公司C将该艇的现任船主与前任船主联系在了一起,是此次交易的“实际促成者”,因此有权获得合同规定的5%的销售佣金(该艇售价3.5亿欧元,所以,佣金就是1750万欧元)

       对此,欧洲船主A家族办公室的一位发言人称:“我们已知悉该诉讼,但认为其毫无依据,将予以抗辩。由于此事已进入法律程序,我们将不再进一步置评!”

       该诉讼最终出结果,应该还要等待相当长的时间…

二十年前的“跳单”案例
法院判决:经纪公司应获600万欧元佣金

       在2004年,一俄罗斯大亨A跟一超艇建造商B订了一艘110米左右的全定制巨艇,该新建项目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按照合同,总造价近1.5亿欧元。

       前6期分期付款都顺利支付,但到了第7期分期付款时,遇到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A此时也遇到了财务危机,无力支付第7期约2400万欧的分期付款。

       2008年5月,俄罗斯大亨A就决定把这艘在建的110米艇出售,他委托经纪公司C找买家,对外报价3亿欧(刚建好或即将建好的艇比新建合同上的造价贵很多,这一点在当时比较正常,首先时间就是金钱,不需等待就是卖点!此外,在2008年之前投机先建大艇再高价转售的风气很盛,行情也不错,使得报价偏高。当然,后来,投机使得供大于求,再加上金融危机,后续些年,报价趋向理性。近几年的行情,即使是用过几年的艇,最终的售价高于造价的例子也偶有发生),同时A承诺C会有佣金。

       经纪公司C随后找到经纪公司D,协同销售,一起找买家。

       经纪公司D随后找到了船长E,希望他将这个110米的在建项目推荐给他的老板F,船长E当时的老板F是一中东富商,当时已有游艇,当然还有买新艇的可能。船长E同意帮忙,条件是:如果交易最终达成,要300万欧的佣金。

       2008年7月,中东富商F正式严肃考虑买下这艘在建艇,于是,经纪公司C和卖家俄罗斯大亨A正式谈定了佣金的比例:如果按3亿欧成交,佣金比例为2.5%。

       随后,买家中东富商F到船厂去实地考察了这个在建项目。

       最终,中东富商F选择绕过中间的经纪公司,和卖家俄罗斯大亨A私下直接联系。

       2008年8月底,买家中东富商F出价2.1亿欧,经过多轮沟通谈判后,最终的成交价是2.4亿欧,并于2008年10月完成交易,支付完所有款项。

       卖家俄罗斯大亨A认为后续的谈判和交易是其与买家中东富商F直接达成的,拒绝支付给经纪公司C当初承诺的相应佣金。

       经纪公司C随后将卖家俄罗斯大亨A告上法庭。

       经过英国法院的审理,2010年7月,法院判决经纪公司C应获得720万欧的佣金(成交价2.4亿欧的3%)

       后续又经过双方的申辩举证等,包括参考当时业内类似体量游艇的佣金比例(当时,2.5%至3%比较常见,偶尔也会有4%的高佣金。一般来说,艇越大价越高,佣金的比例越小)

       法院最终判决经纪公司C获得600万欧的佣金(成交价2.4亿欧的2.5%)

       据悉,后续,经纪公司C把佣金的70%给了联系到船长E的经纪公司D,船长E有没有拿到约定的300万欧佣金没有确切的消息。

上述的两个对簿公堂的佣金纠纷案例,有几点,精艇网还需要聊一聊:

1:关于百米以上全定制巨型游艇的造价及售价,上述案例只能给到大家一个参考,因为即使是长度完全相同的两艘艇,价位也可能会有很大的差距。一艘艇具体的造价及售价除了取决于长度,还和建造商、设计、布局、总吨位、材质、内装水准、动力系统、各种配置等等诸多因素有关。而且,不同的时期,原材料的成本、人员的工资水准、物流运输费用、相关税、汇率、利率等等等等也都会有所变化。

2:世事无常,艇越大,建造的时间就会越长,几年的时间,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比如建造商可能遇到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当然,下订单的船主也可能遭遇财务危机,甚至是更大的麻烦。毕竟,每天都在诞生亿万甚至是万亿富豪,每天也都有富豪在消亡。所以,新建项目中断或转售也是偶尔会发生的。

3:一单交易的达成,很多时候,涉及到的中间人可能有N个,直白地讲就是佣金是多家分的。涉及到的中间环节一环套一环,每一环都有出力有付出,当然也应该有所得。相互协作,信守承诺,往后才有继续合作的可能。

4: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任何肤色任何种族,都可能会有跳单的买方、卖方或船艇制造商,为了省掉佣金,不惜背弃承诺。类似的争议或者说纠纷全世界都存在,只是并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会选择对簿公堂。

当然,并不是说包括职业经纪人在内的一系列中间人就一定是弱势或诚信的那一方。

5:多年前,精艇网就曾发布过文章,聊了聊船长船员在游艇销售中的重要性,上述第二个案例中船长E就是一绝佳的例证。

       一般来说,船长船员第一时间就会知道:船主想卖艇或又想买艇、船主的朋友们有购艇的意向、租艇玩的客人们对拥有一艘完全属于自己的游艇心动了、在码头闲逛或考察的潜在买家等等。事实上,不少想买艇的朋友有时也会主动咨询游艇上的船长水手们,因为觉得他们比较专业。

       在游艇行业,共赢才能长久!

       什么是共赢?说得俗一点,就是利润的分配要合理!


收藏】 【打印】【纠错】【关闭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精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精艇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互联网或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网站、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精艇游艇网微博
相关阅读:
 
租游艇
  • Sunseeker 75
  • 艇长23m,产地:英国,
    年份:2016年...
    售价:¥1200万
  • Galeon 500FLY
  • 艇长53ft,产地:波兰,
    年份:2019年...
    完税售价:¥980万
  • 购艇
  • 租艇
  • 超级游艇
  • 游艇生活
  • 用艇
  • 新闻资讯